《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8标段项目经理部,位于陕西省绥德县。合同金额3002476189元,合同工期60个月,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8年11月30日。主要工程:区间路基2.896km/10段,桥梁5.246km/14座,隧道14.061Km/7座,区间房屋 2089.49平方米,绥德西站1处。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自购物资为钢材、型钢。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见1。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4006369888)(注:投标多个包件时每个包件均须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注: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中购买过GC03、XG02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和一次招标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GC03、XG02包件投标不再重复支付)。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5.3 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来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5.4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扫描件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延榆铁路+标书款+包件。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西南角)。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千狮路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 YYZQ-8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能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的基本工艺、设备一定要符合国家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有一定的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状况;
②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全部满足。
5.质量保证能力有一定的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份(圆钢、高线份)。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一定要符合国家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有一定的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状况;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全部满足。
质量保证能力有一定的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份(工字钢、钢板、无缝钢管各一份);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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