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提高工作质量,7月28日,由省局委派专家组,对辽宁省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营口),进行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的工作。
专家组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的内容对中心的基本情况、抽样与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及评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95.8分,同时专家组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领导班子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讨,并逐条认真落实、整改及跟踪验证,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升。
市质检所
2018年8月6日